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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兰州市红十字会机构部门决算

更新时间:2019-09-11 17:44:11点击次数:2699次字号:T|T

2018年度兰州市红十字会机构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兰州市红十字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兰州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红十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行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市政府对红十字标志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红十字工作,指导县区红十字会和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工作。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参与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灾、救援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接受和管理社会捐赠款物,开展人道救助活动。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开展人道领域内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兰州市红十字会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含临聘人员1名),县级1名,科级3名;退休人员4人。无下属机构。部门决算为兰州市红十字会市本级。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uploads/soft/20190911/1568203389.doc点击打开)

表二:收入决算表(/uploads/soft/20190911/1568201260.doc点击打开)

表三:支出决算表(/uploads/soft/20190911/1568196402.doc点击打开)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uploads/soft/20190911/1568195284.doc点击打开)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uploads/soft/20190911/1568204542.doc点击打开)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uploads/soft/20190911/1568200818.doc点击打开)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uploads/soft/20190911/1568196061.doc点击打开)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uploads/soft/20190911/1568196744.doc点击打开)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8.27万元,支出总计228.2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0.65万元、增长0.28%,支 出增加0.65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8.2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6万元,占36.82%;项目支出 144.22万元,占63.18%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 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65万元,增长 0.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22万元,增长76.89%。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由预算处统一核拨,部门年初预算中不含应急救护培训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65万元,增长 0.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22万元,增长76.89%。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由预算处统一核拨,部门年初预算中不含应急救护培训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 0.25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218.46万元,占95.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36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护培训费没含在部门预算中,由预算处统一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3万元,占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缴费基数提高;住房保障支出 5.43万元,占2.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公积金清算补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5.16万元,较上年增加-13.6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90万元,较上年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车结余0.6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79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车1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17.8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结余0.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89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0万元,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下乡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县区等到我会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发生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 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17.89万元,车均维护费1.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0.58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精准扶贫下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0.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博爱送万家活动米、面、油等34.2万元,公务车购置17.89万元,办公家具购置5.1万元,印刷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会2018年项目均为专项业务类,无改革发展类项目,也无100万元以上项目,故未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 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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